根据《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粤工信技改函〔2021〕45号)、《关于印发<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落实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东工信〔2022〕116号),我局组织了2022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支持项目申报工作,经过有关审核流程,现将资助计划(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 术进步与质量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 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公示时间:2022年5月23日至 2022年5月29日
受理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术进步与质量科
地 址:南城街道鸿福西路 68 号塞纳嘉园二楼。
电 话:0769-22221295
附件:2022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支持项目资助计划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5月23日
附件:
2022年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支持项目资助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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