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2023年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机构是政府采购范围以外且采购预算金额达到限额的采购项目。该项目将采取比选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采购人: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2023年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机构
三、采购预算金额:50万元(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全年不低于100家,验收费用4000元/家 )
四、采购项目内容:
全市2023年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分3个片区开展,拟面向全社会招标3家审核验收机构,全年完成不少于100家的审核验收。
本年度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参照《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工作流程》(粤经信规字〔2017〕3号)开展,具体要求以本年度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的验收工作流程(指引)、通知为准。
项目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五、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于采购活动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备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若供应商有相关的政府合作经验,可优先考虑。
六、供应商数量及任务分配:本项目按响应文件评分前3名作为成交供应商,原则上全市分3个大致片区,对应由3个成交供应商开展验收,验收费用按实际验收企业数量据实列支。
七、本公示期限自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3月28日止。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请于3月28日17:30前根据采购内容提交响应文件(含报价),逾期不予接收。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68号塞纳嘉园二楼
联系人:周小姐
联系方式:0769-26988212
电子邮箱:gxjmbk@dg.gov.cn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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