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工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4年低噪声施工设备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4〕277号,以下简称《通知》,详见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组织推荐2024年低噪声施工设备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4〕33号)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切实做好噪声污染控制,降低因施工产生的噪声对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现场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的影响及伤害,现开展2024年低噪声施工设备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企业应满足《通知》明确的推荐范围和基本条件。
二、推荐流程
(一)组织申报。各镇街(园区)工信部门会同生态环境部门积极发动辖区内相关企业开展申报。按照自愿参与原则,施工设备生产企业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填报低噪声施工设备申报书,并上传盖章扫描件。
(二)审核推荐。审核推荐按照自愿参与原则,各镇街(园区)工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在出具推荐意见后,由施工设备生产企业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于8月29日前将设备申报书及低噪声施工设备推荐汇总表报送至“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层面,并同步报送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4年低噪声施工设备的通知
2.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组织推荐2024年低噪声施工设备的通知
附件1:工信厅联节函[2024]277: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4年低噪声施工设备的通知.pdf
附件2: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组织推荐2024年低噪声施工设备的通知.pdf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樊欣怡,22239982;
市生态环境局 王俊贤,23391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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