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直有关部门职能的通知》(东府办〔2017〕163号)和《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市直部门权责清单的通知》(东府函〔2017〕212 号)的要求,经市编办及有关部门清理审核,目前我局行使权限 98项已完成编制权责清单工作,其中行政许可5 大项17 子项、行政处罚61项、行政强制9 项、行政征收1 项、行政检查6 项、行政确认1项和其他类别15项;以及职能调整市政府决定取消事项4项,收回事项3项,新增委托事项6项现予公布。
附件:1.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直有关部门职能的通知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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