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经贸办、经济科技信息局,松山湖(生态园)产业发展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和《广东省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5-2025年)》,充分发挥省财政专项资金对于促进经济增长、加快创新驱动、推动转型升级的引导作用,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库的通知》(粤经信创新函〔2016〕17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2017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库。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同步进行(以纸质申报材料为准)。纸质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后一式四份连同申报材料电子版于
2016
年
11
月
25
日(周五)前报送市经信局技术进步与质量科。
附件: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库的通知(粤经信创新函〔2016〕175号)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6年11月10日
(联系人:刘宇;联系电话:0769-22221295)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