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装备函〔2021〕9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各镇街(园区)工信主管部门加强宣传,认真组织企业申报,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并于2021年3月19日(星期五)前将企业申报材料和汇总表正式行文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发展科。报送材料要求如下:
一、纸质材料
(一)各镇街(园区)推荐函及《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汇总表》(需盖公章)。
(二)企业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四份。以上材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在材料封面、封底加盖公章及在材料侧面加盖骑缝公章。
二、电子材料
(一)所有材料需提交 PDF 格式电子版,其中申报书及汇总表加附word格式电子版。
(二)申报项目材料电子版通过光盘或 U 盘报送。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粤工信装备函[2021]9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3月2日
(联系人:闫恩磊,联系电话:22235700)
上一篇:关于组织2021年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申报的通知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