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经济发展局,松山湖产业发展局,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市级数字产业集聚试点园区的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工信〔2021〕267号),为推动我市软件研发、信息技术服务、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产业集聚发展,支撑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就组织开展2021年东莞市数字产业集聚试点园区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主体
注册地在东莞市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规划布局合理、基础设施齐全、服务功能完善、发展定位为数字产业的新型产业园区。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请有申报意愿的园区按照《2021年东莞市数字产业集聚试点园区认定申报指南》(详见附件)的要求,于2021年11月5日(周五)前将纸质申报材料(1式5份)连同电子档报送至市工信局信息产业与软件科。
三、联系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22381515,22228101。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68号塞纳城市嘉园二楼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产业与软件科
四、其他要求
请各镇街(园区)业务主管部门积极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园区申报,并做好申报指导和跟踪等服务工作。请镇街(园区)工信部门出具书面推荐意见并在企业申报材料封面及申请表中加盖公章汇总报市工信局,书面推荐意见及申报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产业与软件科”OA邮箱。
附件:2021年东莞市数字产业集聚试点园区认定申报指南
附件:2021年东莞市数字产业集聚试点园区认定申报指南.docx
附件1-1:2021年数字产业集聚试点园区数字产业入驻企业情况表.xls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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