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广东省农业厅 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广东省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粤科协联〔2017〕13号)的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17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9月第三个公休日,为2017年“全国科普日”。活动将于9月16—22日在全市开展。各单位在活动时间内根据实际组织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活动。
二、活动主题
创新驱动发展,科技破除愚昧
三、活动内容
围绕活动主题,以“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大力普及传播发展理念,大力倡导创新创造创业,大力促进公众理解高新科技”为主要内容,广泛组织开展群众性社会科普服务活动,为广大公众送上一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体验实践和寓教于乐的“科普大餐”。
在全国科普日期间,各事业单位、镇街科协、学会要发挥各自的科普资源优势,积极开展科普进社区、到企业、入校园系列活动。通过科普进社区、到企业,开展科技咨询、技术培训创、新科技产品展示,健康体检、义诊,科普报告、讲座,科普展览、科普体验等活动,提高公众对科技认知的水平,增强公众自觉抵制愚昧迷信的能力;通过科普入校园,开展科普剧和科普秀表演、科普讲座、科学体验、创客培育、科技竞赛等活动,把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精神传递给青少年,启迪他们的科学思维和创新意识。各级科普教育基地要积极开展科普宣传、科普讲座、科普展览展示、教育实验、网络科普等多种线上线下科普活动,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激发公众创新意识和创新激情。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镇街(园区)科协要牵头负责,主动联合各相关单位制定工作方案,积极争取本镇街(园区)党委、政府对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领导和支持,主动邀请本镇街(园区)党政领导与公众一起参与全国科普日的相关活动。
(二)结合实际,深入基层。要紧紧围绕全国科普日主题,聚焦破除阻碍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愚昧思想和行为,着力就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解疑释惑,服务群众、助力发展,要将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精神送达千家万户中,送到百姓心坎里,切实提升全国科普日活动效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移动终端等作用,加大对全国科普日活动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公众了解全国科普日活动,扩大活动的受益面和影响力。获取全国科普日活动相关资源,各单位可自行登录“e享科普日”(www.kepuri.org)网站进行查询、下载。
(四)加强管理,统一规范。要围绕活动主题,采用规范的主标题和灵活的副标题名称面向公众开展全国科普日活动,着力提高全国科普日活动的互动性和吸引力。活动参考名称为:主标题——2017年东莞市***镇街(园区)*****学校、科普教育基地全国科普日活动,副标题——特色活动名称。
(五)认真总结。抓好重点活动上报工作。请各单位于2017年9月5日前将《2017年全国科普日重点活动登记表》电子版(附件1),以及《2017年全国科普日网络在线活动登记表》(附件2)填写好报送市科协科普部。填报工作将是评估考核活动效果的重要依据。做好活动的总结与推荐材料上报工作。请各单位于2016年9月26日前将重点活动总结和相关图片、影像资料及优秀项目推荐材料以电子版的方式及时报送市科协。市科协将对全市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推荐上报省科协、中国科协表彰。
附件:1. 2017年全国科普日重点活动登记表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