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科协〔2017〕2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东莞市科普项目管理,市科协组织专家开展了2011-2013年度市科普阵地项目的复评和2015年度科普活动项目的验收工作,经专家核准有10项存在结余资金。按照市财政要求,市科协负责收回结余资金,并退回市财政。
请相关项目承担单位高度重视,并于2017年7月5日前完成此项工作。
附件:1. 2011-2013年度东莞市科普阵地项目结余资金一览表
3. 退回结余资金银行账号信息
4.关于退回科普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东科协[2017]23号)
东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7年6月28日
(联系人:黎鹤龄,联系电话:22119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