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科普活动项目各实施单位:
为加强科普项目的规范化管理,根据《东莞市科普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市科协将组织开展2015年度科普活动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5年度获得资助的科普活动项目122项,其中:重大科普项目44项,一般科普活动项目78项。
二、验收依据
项目验收以《科普项目合同书》签订的内容和指标为基本依据,对项目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规范性、经济与社会效益等进行评价。
三、验收程序
项目实施单位登录东莞市科协网(www.dgkx.gov.cn)“科普项目申报系统”填写《东莞市科普项目结题验收申请书》,通过预审后,验收申请书(网上打印)及科普活动项目验收附件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市科协,市科协将组织专家对科普活动项目进行验收。项目验收结果将在东莞市科协网进行公布。
四、验收时间
各项目承担单位于2017年1月1日――2月28日完成网上验收申报,并于2017年3月10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市科协科普部。
五、验收结论
项目实施过程按合同计划、目标完成,及经费专款专用、使用合理的,则通过验收。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通过验收:项目完成与合同规定有较大差距;提供的验收资料、数据不真实的;经费使用弄虚作假或挪作他用的。
2015年度科普项目验收的结果分为优、良、中、合格和不合格。2015年度科普项目验收结果,将作为2017年科普项目立项评审的一个重要指标。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项目实施单位五年内不得申报科普项目。
六、具体要求
科普活动项目验收材料包括:
1.东莞市科普项目结题验收申报书;
2.活动总结;
3.活动照片(word 文档插入图片形式,配文字说明);
4.经费列支明细情况(含经费列支明细清单,财务记账凭证和支出原始凭证复印件);
5.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活动工作总结材料,全面、真实、按时做好科普活动项目验收工作。
附件:关于做好2015年度科普活动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东科协[2016]44号)
东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6年11月18日
(联系人:李永珊、杨晶,联系电话:22113176、22119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