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科协〔2016〕20号
各镇(街)财政分局、科协,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东莞市科普项目资助计划有关问题的复函》(东府办复〔2016〕74号)和《关于调整2015年度东莞市科普项目经费的反馈意见》(东财函〔2016〕795号),现将我市2015年度科普项目经费拨付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2015年度科普项目共155项,经费总额合计1843.6万元(详见附件)。
二、资金拨付程序:
(一)市级预算单位的项目经费,由市财政下达预算指标给有关市级预算单位。请各有关预算单位收到指标后,一次性申请用款计划。
(二)其他单位的项目经费,由市财政下达预算指标给市科协。其中,镇街下属没有独立账户单位的项目经费,由市科协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项目经费转拨至单位所在镇街的财政分局,再由镇街财政分局拨付给有关单位;其它单位的项目经费由市科协负责转拨至有关单位的银行账户。
三、各单位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遵守相关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资金的使用,厉行节约,按时完成科普项目。科普活动项目实施后剩余的资金,经项目验收核准后退回市财政。
3.东科协[2016]20号 关于拨付2015年度科普经费的通知
东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6年5月16日
(联系人:黎鹤龄,联系电话:22119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