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科协〔2015〕37号
2014年度科普活动项目各实施单位:
为加强科普项目的规范化管理,市科协调整东莞市科普项目结题验收申请书,并升级调试验收申报系统。根据《东莞市科普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市科协将组织开展2014年度科普活动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4年度获得资助的科普活动项目123项,其中:重大科普项目58项,一般科普活动项目65项。
二、验收依据
项目验收以《科普项目合同书》签订的内容和指标为基本依据,对项目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规范性、经济与社会效益等进行评价。
三、验收程序
项目实施单位登录东莞科普网“项目资助网上申报系统”填写《东莞市科普项目结题验收申请书》,通过预审后,验收申请书(网上打印)及科普活动项目验收附件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市科协,市科协将组织专家对科普活动项目进行验收。项目验收结果将在东莞科普网进行公示。
四、验收时间
由于2014年度科普活动项目实施时间较短、网上验收申报系统升级等原因,现推迟科普项目网上验收申报工作,要求各项目承担单位于2015年12月18日――2016年2月19日完成网上验收申报,并于2016年3月11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上报市科协科普部。
五、验收结论
按合同计划、目标完成,及经费专款专用、使用合理的项目,则为通过验收。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通过验收:项目完成与合同规定有较大差距;提供的验收资料、数据不真实的;经费使用弄虚作假或挪作他用的。
2014年度科普项目验收的结果分为优、良、中、合格和不合格。2014年度科普项目验收结果,将作为2016年科普项目立项评审的一个重要指标。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项目实施单位三年内不得申报科普项目。
六、具体要求
科普活动项目验收材料包括:
1、东莞市科普项目结题验收申报书;
2、活动总结;
3、活动照片(word 文档插入图片形式,配文字说明);
4、经费列支明细情况(含经费列支明细清单,财务记账凭证和支出原始凭证复印件);
5、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活动工作总结材料,全面、真实、按时做好科普活动项目验收工作。
附件:关于做好2014年度科普活动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东科协[2015]37号.pdf
东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5年11月6日
(联系人:李永珊,联系电话:22113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