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科学技术协会

关于开展东莞市2014-2015年度优秀科技论文、优秀科技建议、优秀金桥工程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东莞市科学技术协会     发布时间:2015-05-12     点击量:

  东科协〔2015〕17号

各学会、协会、研究会:

  根据《东莞市科学技术协会表彰先进管理办法》(东科协[2009]36号),市科协决定开展东莞市2014—2015年度优秀科技论文、优秀科技建议、优秀金桥工程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要求:

  1、优秀科技论文:是东莞市科协所属社团的会员作为第一作者撰写的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和相关管理科学的近两年完成的科技论文,且在市级以上(含东莞市)学术会议或报刊上发表,或在省、市科协组织的专题学术活动、专题科技论证中撰写的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有较大贡献的论文;凡属资料汇编(调研汇编除外)、技术总结、指导学生撰写的论文、毕业论文、科普文章、翻译文章及著书等均不列入评选范围,已获得科技成果奖的论文也不再重复参加评选。

  2、优秀科技建议:各所属社团会员在近两年开展各种活动中产生的科技建议,已经被我市有关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所采纳并实施,且已经产生明显的经济、社会、科技效益。

  3、优秀金桥工程:各所属社团在近两年在服务企业活动中,所引进、推广、实施的科技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学会有计划地参与了项目的对接、组织实施和各方的协调,有效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在供受双方起到明显的搭桥沟通作用;项目完成后,进行了考核、验收或鉴定,获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科技效益(包括科协组织取得的效益)。

  二、推荐数量: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可推荐优秀科技论文不超过8篇、优秀科技建议不超过2项、优秀金桥工程不超过3项。

  三、推荐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8月31日。

  四、推荐材料:所有推荐的申报材料一式五份,统一用A4纸张打印。科技论文须附有相关公开发表的证明材料,科技建议和金桥工程科技成果附件中具有证明效力的材料皆须加盖相关单位的公章。

  请各学会(协会、研究会)按照要求认真组织会员申报,做好初评工作,并将材料按时报送到市科协学会部,联系电话:22119671、22110243。相关电子表格可在东莞科普网(www.dgkp.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附件:1. 东莞市2014—2015年度优秀科技论文评议表.doc

  2.东莞市2014—2015年度优秀科技建议评议表.doc

  3.东莞市2014—2015年度科协系统优秀金桥工程科技成果评议表.doc

    4.东科协[2015]17号 关于开展东莞市2014-2015年度优秀科技论文优秀科技建议、优秀金桥工程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01.pdf

  东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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