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直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了加强科学道德建设,提升科技社团的道德水平和公信力,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繁荣,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学会科学道德规范(试行)》和《科技工作者科学道德规范(试行)》,东莞市科协决定在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市直学会)开展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传教育。广泛利用形式多样的媒体资源,学习贯彻《学会科学道德规范(试行)》和《科技工作者科学道德规范(试行)》,以集中宣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的形式,举办科学道德讲座或培训。编写、组织科学道德教育相关材料,开展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2、完善工作机制,促进社会组织诚信建设。制定本学科、本领域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规范实施细则,完善相关组织机构。对科技项目申报、资质认证、学术论文评奖评优、职称评定、科技人才评价及选拔推荐等,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查,规范有关评选推荐程序,杜绝学术造假行为,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发挥科技期刊在学风建设中的导向作用。开展公开承诺服务,公开受理学术不端行为投诉,设立会员学术诚信档案,推动建立失信惩罚机制,增强社会组织公信力。
3、认真履行科学道德责任和树立科学学风。科技工作者要自觉加强道德自律,保持严谨求实、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在科技评价中发挥同行评议作用,尊重专家意见,不以任何方式干扰评议专家的选择和判断,保持和维护科学共同体在科技评价中的独立性。引导科技工作者努力成为良好学术风气的维护者、严谨治学的力行者、优良学术道德的传承者,树立良好科学道德形象。
二、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试点工作
1、申报学会基本条件:内部治理规范,人员配备,公信力较强,没违规违纪纪录,有较强承接职能的能力,积极围绕有关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工作要求开展工作。
2、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工作可列为学会评优、评先重要指标以及承接项目给予倾斜。
3、申报学会于2012年9月18日前向市科协提交《东莞市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试点学会申报表》(附件1)。
三、市科协公开受理有关学术不端、违规的投诉
学会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工作由市科协学会部负责开展指导,设立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投诉电话:22119671,东莞科普网设置相应栏目,公开受理有关学术不端、违规的投诉。
联系人:学会部 刘松柏 刘志亮
电话及传真: 22110243
二O一二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