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位专家:
根据《中共东莞市委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政策的意见》(东委发〔2012〕16号)文件,要求完善“科技东莞”工程资助项目专家评审及管理办法,设立全市统一的专家库,现向市内外征集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条件
评审专家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评审意见;
(二)熟悉被评审项目所属领域或产业的最新科技、经济发展状况,了解本领域或产业的发展特点与规律;
(三)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技术水平;
(四)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的在职人员(两院院士不受年龄限制,长江学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等有较大贡献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征集方式
1、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面向市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征集。
2、被推荐或自荐的专家须网上填写个人相关信息,经资格审查通过后登记入库进行动态管理。
三、申请流程
1、网上填写个人信息。登录(www.dgkp.gov.cn)“东莞科普网”网站,进行个人信息注册并如实填写登记表中各项内容,各项栏目不得空缺。有*标注的表示为必填项,无内容时请填“无”。证件号码应填写“身份证号码”。
2、个人信息填写完毕确认无误后,连同最高学位、最高职称和身份证的原件扫描件进行网上提交,等待资格审核。
3、资格审查通过后,申请人可自行网上打印《科技东莞工程项目评审专家库候选专家简况表》,送所在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4、申请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包括:
(1)《科技东莞工程项目评审专家库候选专家简况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证书复印件;
(4)职称证书复印件;
(5)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大1寸免冠红底彩色相片1张(背面标注姓名);
(7)其它材料(包括:同等专业水平申请者还需提供能够证明个人在相关专业领域工作的履历以及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5、申请人将以上申请材料提交(或邮寄)东莞市科技咨询服务中心,审核后将被正式录入专家库。
经审核、批准后,由东莞市科学技术协会聘为项目评审专家,按《“科技东莞”工程资助项目专家评审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参加“科技东莞”工程项目的评审活动,享受应有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专家评审报酬参照有关规定支付。
四、征集时间
本次统一征集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31日。截止时间后,申请人可进行个别申请。
五、其他事项
(一)请有关单位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网上填报。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燕筠 何仲斌
电话: 22119610 22119703
邮寄地址:东莞市莞城新芬路38号东莞科学馆一楼
东莞市科技咨询服务中心,邮编:523007。
二〇一二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