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科协〔2011〕32 号
关于申报2011年度东莞市科普项目的通知
市直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镇街科协,松山湖科协,企业科协,各有关单位:
2011年度科普项目的申报按照《东莞市科普项目资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2011年东莞市科普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东莞市科普标兵社区、标兵学校,镇街科学(技)馆、东莞市科普教育基地,国家、省级科普示范社区、科学教育特色学校、科普教育基地,科普活动。
二、申报时间:
2011年科普项目的申报,采用先在网上申报,再打印纸质材料报送。网上填报时间:8月1日至8月22日。纸质材料请于8月26日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三、受理地点:
东莞市科技咨询服务中心(莞城新芬路38号东莞科学馆一楼),联系人:张燕筠,联系电话:22119610、22119670。
四、注意事项:
1.科普项目经费预算按照实施办法的使用范围填报,要求列支明细。
2.项目申报经费超过实施办法规定的不予资助。
3.曾获得2007—2010年度科普活动类项目资助的申报单位,没有按时、按要求提交项目完成情况总结材料的,一律取消申报资格;提交了申请延迟举办的2010年度科普活动,必须已于2011年7月31日前完成,否则暂停今年度申报。
4.项目网上申报、相关文件、表格下载均在东莞科普网上(网址:www.dgkp.gov.cn)。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抓紧时间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按要求申报。市科协联系电话:22119672、22113176。
附件:1.东莞市科普项目实施办法(东府办[2011]90号).doc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科普 项目 申报 通知
东莞市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 2011年7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