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科协〔2011〕26号
关于开展2011年东莞市科技人才健康检查的通知
各市直有关学会、镇街科协、松山湖科协,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科技人才健康检查实施办法》(东科协〔2009〕7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开展2011年科技人才健康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今年健康检查继续采用网上申报审批形式。东莞市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镇街科协、松山湖科协(以下简称基层科协)负责政策宣传解释及发动,受理申请、审核及上报。
二、程序与时间:
1、网上提交申请。申请人登录东莞科普网(www.dgkp.gov.cn)项目资助网上申报系统,在线提交申请,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片及相关申请材料的电子扫描件,8月15日截止。
提交电子版材料如下:
(1)申请人身份证等身份证明资料;
(2)工作单位聘用合同,或在莞购买两年以上的社保证明(登录http://61.145.199.187/grwscx/“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截取个人参保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图片);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东莞市专业技术资格信息库登记备案证明(在市人事网http://dgrs.dg.gov.cn的“证书查询”栏目查询,截取查询页面图片);
2、基层科协组织审核。市科协授权基层科协组织通过登录科普网,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经网上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在系统中打印《东莞市科技人才健康检查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A4纸规格),携带身份证原件、单位聘用合同原件(提供社保证明的可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到所属基层科协加盖意见,8月19日截止。
3、向市科协上报汇总材料。由基层科协统一递交材料,8月26日截止。
递交材料如下(A4纸规格):
(1)《科技人才健康检查申请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一份(基层科协登录系统打印并加盖公章);
(2)《东莞市科技人才健康检查申请表》一份(《申请表》需按《汇总表》的顺序排列)。
4、审批安排体检。市科协汇总审批基层科协上报的材料,把安排情况及审批后《申请表》下发基层科协组织,由基层科协通知申请人按时参加体检。
5、申请人体检。申请人持审批后的《申请表》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于11月10日前到相关医院选择体检项目完成体检。过期不参加体检者视为主动放弃当年体检,并需隔一年才能再次提交申请。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科技人才健康体检每两年享受一次。2010年已通过健康检查审批的科技人员不能申请2011年体检,2009年已通过健康检查审批的科技人员今年可继续申请体检。
2、未能在专业技术资格信息库查询到职称情况的科技人员,请根据《关于做好来莞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档案情况登记工作的通知》(东人发〔2009〕6号)的要求尽快进行登记。
联系人:科协办公室 杨庆锦 蔡裕彬 电话:22224239、22119680
技术咨询:科普网 张燕筠 林子弘 电话:22119703、22119677
附件:1、东科协〔2011〕26号关于开展2011年东莞市科技人才健康检查的通知.pdf
二〇一一年七月五日
附件
体检医院名单
医院名称 |
体检地址 |
联系电话 |
东莞市人民医院 |
东莞市万江新万道路南3号 |
28636363 13790511712 |
东莞市中医院 |
东莞市城区东门路61号 |
22240638 22235588-2122 |
东莞东华医院 |
东莞市旗峰路178号 |
22471623 22676156 |
东莞康华医院 |
东莞市东莞大道1000号 |
22823765 13825771081 |
东莞光华医院 |
东莞市寮步西南路171-175号 |
22661959 13925803996 |
主题词:科技人才 健康检查 通知
东莞市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 2011年7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