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科协〔2010〕18号
关于推荐“东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
候选人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市直各学会、松山湖科协、镇街科协、各企事业单位:
为充分调动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建设创新型城市。我会根据东府办〔2009〕152号文的精神,开展第四届东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推荐候选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东莞市辖区内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科技、教育、公共卫生等社会公共事务满2年以上;
(二)在相应的科技工作岗位上,需承担具体工作任务,是有关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三)年龄在50周岁以下(以2010年12月31日计算);
(四)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二、申报材料
推荐市优秀科技工作者应递交以下材料,所有证明材料A4版面,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一式六份:
(一)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有者提供)复印件;
(二)在莞从事相关科技工作的工龄证明;
(三)《东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申请表》;
(四)个人近三年工作报告;
(五)近三年科技工作的主要业绩证明复印件;
(六)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三、申报办法
(一)个人提交申请,单位推荐;
(二)各推荐单位原则上仅推荐1名;
(三)申报推荐材料在所在单位或适当范围内公示后(一周以上),由推荐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后报送;
(四)有关文件和表格可登陆东莞科普网(www.dgkp.gov.cn)下载。
四、申报时间和地点
请各单位在7月9日前向东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评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科协学会部)递交书面材料,并将《东莞市优秀科技工作者申报表》和个人工作报告的电子文档发至东莞市科协学会部邮箱dgkx9671@163.com或学会部QQ:895607314,逾期不予受理。
谨此通知。
联系人: 黎鹤龄 田园
联系电话: 22119671 22110243(传真)
通信地址: 城区新芬路东莞科学馆五楼市科协学会部
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主题词:推荐 优秀科技工作者△ 通知
东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0年5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