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各镇街(园区):
根据《东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责任制》(东人才办通〔2017〕17号)的要求,市科协“负责在莞工作院士日常管理,跟踪服务、队伍建设等工作”的安排,为进一步做好在莞工作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和其他外籍国家级院士(以下简称“院士”)的统筹管理,加强与他们的工作联系,更好地服务于院士工作的开展,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做好有关数据的统计工作。按照市人才工作有关要求及创新驱动“八大举措”任务分工有关指标的要求,为确保在莞院士统计数据全面、及时、准确,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要求及时统计本地院士、双聘院士及院士培养对象等指标数据,指定专人落实,每季度定时向市科协报送有关统计数据。
2、做好院士信息更新管理工作。各单位要将与国内外院士开展合作的情况及时向市科协备案,已与院士开展具体合作的各单位要逐一更新完善在莞院士的有关信息,重点完善岗位聘任、在莞项目及院士团队建设等信息的更新,做好核对、修改、补充,及时报备。
以上信息可按照附件相关栏目填报,统计数据需每季度末月25日前报送;项目及活动备案需及时报送,一般不得超过项目或活动实施后三天。相关数据请OA发送 “科协秘书处”或发送至电子邮箱:dgkxmsc@163.com。
东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8年1月24日
(联系人:张可;联系电话:2211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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