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科协〔2018〕26号
各项目承担单位:
为加强东莞市科普和学会科技服务项目管理,提高财政经费使用绩效和项目成效,根据《东莞市科普和学会科技服务项目实施办法》(东府办〔2017〕125号)、《东莞市“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办法》(东府办〔2018〕3号)和有关文件精神,市科协将进一步做好项目的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18年度获资助的东莞市科普和学会科技服务项目和2019年度企业科普活动入库项目。
二、检查内容
各项目进展情况,包括制定项目实施方案、邀请专家、编印宣传资料、资助经费支出及活动实施等。
三、检查时间
2018年8月—2019年1月。
四、 检查形式
(一)科普阵地类项目(市科普示范镇、社区;创客培育中心、学校;市科普教育基地及国家级、省级配套资助项目的检查工作采取实地检查科普场所及设施建设和科普活动现场检查相结合的形式。
(二)科普活动项目(重大科普活动和一般科普活动)的检查工作采取科普活动现场检查的形式。
五、报送要求
(一)报送项目计划,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于8月15日前报送项目基本情况表电子版(见附件)。
(二)报送形式:将项目基本情况表等资料发送至市科协科普部邮箱dgkxkpb@163.com。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积极做好该项目的检查工作,实事求是,按《项目合同书》及市财政局专项资金支出标准完成项目。
附件:项目基本情况表
东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8年7月30日
(联系人:谢志春,联系电话:22119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