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9年度东莞市科普和学会科技服务项目资助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计划
(一)2019年拨付项目(共128项,资助总额1881.164万元),具体如下:
1.2019年的省级配套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示范镇项目共5项(详见附件1,序号1-5);
2.2019年的市科普示范镇、市科普示范社区、市创客培育中心、市创客培育学校、市科普教育基、市学会科技服务站共22项(详见附件1,序号6-27);
3.2019年非企业承担的科普活动项目共65项(详见附件1,序号55-119);
4.2018年的市科普示范镇、市科普示范社区、市创客培育中心、市创客培育学校、市科普教育基、市学会科技服务站共27项(第二期拨付,详见附件1,序号28-54);
5.2018年企业承担的科普活动项目共9项(2018年实施,2019年拨付,详见附件1,序号120-128)。
(二)2019年企业承担的科普活动项目共19项(2019年实施,2020年拨付,资助总额351.1万元,详见附件2)。
二、项目管理
(一)项目承担单位收到本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11月7日前)与市科协签订《项目合同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资助。
1.填报和报送时间
项目承担单位需在11月5日前登录东莞市科协官网“科普和学会科技服务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pm.dgkx.gov.cn/)填写《项目合同书》,从网上打印已审核的合同书一式陆份,并签字盖章后在11月7日前报市科协。
2.报送地址和联系方式
《项目合同书》报送至东莞市莞城新芬路38号东莞科学馆5楼科普部,联系电话:22119672。
(二)市科协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合同书》后,根据《东莞市科普和学会科技服务项目实施办法》规定下发年度项目资助经费拨付的通知。项目经费的拨付由市财政按相关程序办理,拨付通知另行印发。
(三)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合同书》后,根据《东莞市科普和学会科技服务项目实施办法》和《东莞市“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2019年度东莞市科普和学会科技服务项目资助明细表
2.2019年度企业科普活动项目资助明细表(2019年实施,2020年拨付)
东莞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