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力优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所承担的项目已被终止结题。我局依法作出《市科技局关于退回<高效高精密空调系统研发与产业化(广东省精密空调企业重点实验室)>项目财政拨款的通知(东科追〔2021〕73号)》。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现责令你单位于本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退回财政资助资金至指定银行账户。如你单位有异议,请在收到本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或者申辩意见,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
附件:市科技局关于退回《高效高精密空调系统研发与产业化(广东省精密空调企业重点实验室)》项目财政拨款的通知.pdf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