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湖科创局、各镇(街)科技主管部门、各高新技术企业:
为加强全市科技发展形势分析,及时掌握我市高新技术企业的运行情况,现组织开展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季报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2014~2016年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二、调查内容
主要调查企业的生产经营及技术创新情况。全部调查数据仅限我局掌握和科技形势分析用,不对外公开。
三、填报时间及方式
该季度调查工作,于每季度填报一次,采用网上填报方式,不用递交书面材料。具体填报时间及方式如下:
季报表 |
季度数据 |
网上填报起止时间 |
填报方式 |
第1季度 |
2017.1.1~2017.2.28 |
4月15日至30日 |
登录东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59.36.14.9/ujet/),在“数据分析申报à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季报à2017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季报”中填报。 |
第2季度 |
2017.3.1~2017.5.31 |
6月1日至20日 | |
第3季度 |
2017.6.1~2017.8.31 |
9月1日至20日 | |
第4季度 |
2017.9.1~2017.11.30 |
12月1日至20日 |
四、填报要求
请各高企安排专人负责,按季报表要求,按时填报相关数据;松山湖科教局、各镇(街)科技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辖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季报填报工作,督促其按时按质完成,如企业因特殊原因(如上市企业)要延迟提交报表,须向我局说明情况。市计算中心负责做好高新技术企业季报数据的汇总、分析工作。
五、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规划财务科:林红菲,22831375;
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林锦俊,22831332;
东莞市电子计算中心(东莞市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韩燕玲、李建平,23324107,23078127;
邮箱:dg23078127@vip.163.com。
附件: 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季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