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明确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人力资源成本费支出相关规定的通知》(粤科函政字〔2016〕906号)转发给你们,请在组织签订2016年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含省级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合同时,可遵照上述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明确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人力资源成本费支出相关规定的通知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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