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转发科技部关于开展2015年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免税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详见附件)要求,为做好2015年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免税资格审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材料。
二、请各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准备有关材料并于5月8日(星期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249982500@qq.com,于5月9日 (星期一)前将纸质版材料一式3份(含电子光盘)送到东莞市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
三、申报材料包括《通知》的附件2、4、5和6。另外请各申报单位在5月8日提交电子版时一并将《通知》附件3的《资格审查表》(无须准备纸质)发到上述邮箱。
http://www.gdstc.gov.cn/HTML/zwgk/tzgg/1462263549964908746420367335101.html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5月4日
(联系人:吴燕婷 联系电话:22831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