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科技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要求和全省、全市科技创新大会精神,进一步发挥科技进步活动月在推动我市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走在前列的宣传作用,根据省科技厅工作要求,今年我市科技进步活动月(以下简称“活动月”)安排在5-6月份进行,启动仪式定在5月1日。为做好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活动月将以“创我精彩 智趣无限”为主题,以“科技馆+镇街+学校+部队”为模式,开展一系列营造创新创业氛围、科技惠及民生活动,主要目的是宣传创新驱动经济社会发展、创新创业成果服务改善民生,进一步提高公众科技意识和科技素养。
二、时间和内容
活动月活动定在5月1日—26日举行,重点展示一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科技创新成果,包括创客教育培训、展示及体验,创意航模展示、表演及体验,科学秀表演,科技活动,科普展览等五部分内容,具体安排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活动月活动是落实全市科技创新大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对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养具有重要意义,要高度重视,进行专题研究、专项部署。
2、认真组织。可与教育、团委、妇联等相关部门,联动制定工作方案,并结合实际开展活动。另外,在活动期间,需安排10—15名志愿者配合承办单位现场协调工作。
3、宣传发动。要通过当地媒体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鼓励市民积极参加活动月活动,并对活动月的各项活动进行报道。
4、及时总结。要在活动结束后,对活动的组织实施、活动成效等方面进行认真分析和梳理,并于6月15日前将总结电子版发送到sunshineh86@hotmail.com。
特此通知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4月28日
(联系人:刘赟,联系电话:22831307、13827299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