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湖科教局,各镇(街)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2015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申报工作的安排,为提高企业申报材料的质量,市科技局将于近期组织专家对今年第三批认定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现将有关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初审预申报
请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于
(二)提交初审纸质材料
请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于
在初审工作完成前请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暂勿审核通过企业材料(网上进度应为“待推荐单位审核”)。
(三)企业修改
市高企协会将组织财务和技术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统一将专家意见反馈至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请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将意见及时反馈至企业,由企业根据专家的初审意见进行修改。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待企业修改完成后再审核通过。
(四)纸质材料提交时间
参加第三批认定的企业必须在
二、注意事项
(一)请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务必通知参加第三批认定的每一家企业,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请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自行安排好现场考察时间及审核通过时间,确保按时提交初审材料及最终定稿材料。
三、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联系人:何建忠,洪能,电话:22831332
市高企协会联系人:袁秀珍,电话:22993692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