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各直属单位:
《东莞市科研用地资格认定评估操作规程》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15年7月2日
附件:关于印发《东莞市科研用地资格认定评估操作规程》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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