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
你单位承担的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见附件)已超期尚未结题,请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主动与我局联系办理项目结题相关事宜。逾期未联系,我局将依据有关规定,将相关项目报请省科学技术厅执行强制终止。
附件:强制终止项目清单(第三批)(1).xlsx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9月25日
(联系方式:唐正虎 、尹佩甄 22831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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