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我局组织开展了2020年东莞市社会科技发展(重点)项目验收工作,根据验收结果和项目投入情况,现需对验收项目资金进行拨付和退回(详见附件)。具体通知如下:
一、验收后需拨付二期经费的单位,该经费由我局拨付至项目承担单位账户。
二、验收后需退回市财政资助经费的单位,请项目承担单位于10月30日前将退回的资金划入如下账户,同时将转账凭证发到我局基础研究与社会发展科技科邮箱:kjj22831340@126.com。转账时请务必在备注中注明:2020年社发验收项目退回的市财政经费。
开户行: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户名称: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账户:500008801002866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向我局反映。
附件:2020年东莞市社会科技发展(重点)验收项目应拨付二期经费和退回市财政资助经费清单.pdf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0月10日
(联系人:基础研究与社会发展科技科 谢炯良;联系电话:22831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