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科技局

关于对《东莞市2020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版)》的公示

来源:东莞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0-11-05     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保企业、促复苏、稳增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调整意见的复函》(东府办函〔2020〕482号),为进一步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支持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我局对《东莞市2020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科〔2020〕51号)进行修订,形成以下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修改意见,请填写《社会公示建议表》(详见附件2),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我局提出,需提供个人真实姓名(签名)或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和联系方式。若无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意见建议,我局将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2020年11月4日至2020年11月11日;

  受理单位: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7楼;

  联系人:高新技术科 钟奕,电话:0769-22831332。


  附件:1.东莞市2020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版).doc

     2.社会公示建议表.docx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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