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东莞市促进科技金融发展实施办法》(东府办〔2015〕66 号)以及《关于东莞市科技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不予 资助具体范围的补充通知》(东财〔2018〕265 号)的有关规定和要 求,给予 192 家企业科技保险保费补贴资金 4146111.11 元(详见附 件)。现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异议,可在自公示之日起 7 天内以书面形 式向东莞市科学技术局提出。提出异议的,应当实事求是,公平公 正,并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 方式,否则恕不受理。
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汇峰路 1 号汇峰中心 H 座 7 楼,市科学技术局政策法规科
联系人及电话:许佳涛,0769-22831324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0 年 1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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