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东莞市促进科技金融发展实施办法》(东府办〔2015〕66号)以及《关于东莞市科技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具体范围的补充通知》(东财〔2018〕265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给予238家企业科技保险保费补贴资金3852918.14元(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异议,可在自公示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东莞市科学技术局提出。提出异议的,应当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并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恕不受理。
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7楼,市科学技术局政策法规科
联系人及电话:张韵,0769-22831324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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