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众创空间国家备案推荐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1〕1353号,以下简称《通知》,详见附件1)的要求,现开展2021年度众创空间国家备案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系统申报。符合条件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通过“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法人登录”入口登录,进入“科技创业孵化机构信息服务系统”进行信息填报。
(二)镇街初审。申报单位须向属地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申报书及其他材料,相关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对属地载体申报材料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初审,填写推荐表(附件2)并加盖公章,于初审截止时间前报送至“科学技术局高新技术科”OA邮箱。
(三)审核推荐。市科技局负责组织预评审辅导并结合镇街科技主管部门意见,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四)材料报送。申报单位完成线上填报并提交,提交后在线下载打印《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签字盖章后将纸质版(一式4份,胶装报送,需逐页编制总页码,并在申报材料内提供材料总目录和相应的页码范围)及电子版(刻录2张光盘,光盘标注申报单位名称)报送市孵化协会。
二、申报时间
1.载体网上申报提交截止时间:11月23日17:00;
2.镇街初审截止时间:11月24日17:00;
3.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11月25日17:00。
三、预评审工作会
为提高我市众创空间国家备案工作的质量,现定于11月22日召开预评审工作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预评审时间:11月22日下午,具体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二)预评审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寰宇汇金中心7栋508室市孵化协会秘书处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申报2021年度众创空间国家备案的相关单位负责人;
(四)资料准备:请参加预评审工作会的单位按照《通知》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一式4份,以及10分钟的PPT汇报;
(五)报送回执。参加预评审工作会的单位填写附件3的参会回执,并于11月19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报送至dgfhxh@163.com。
四、其它要求
引进和培育优质科技企业是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运营工作的重点工作,请各申报单位另行提交《科技企业孵化工作总结》至市科技局,总结模板见附件4。请将电子版和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扫描版于2021年11月26日前发送至dgfhxh@163.com。
五、联系方式
(一)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
地址:东莞市莞城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7楼
联系人:韩晓燕
联系电话:2283 1478
(二)市科技企业孵化协会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寰宇汇金中心7栋508室
联系人:何安民、朱雨川
联系电话:8875 6626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众创空间国家备案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3.参会回执.doc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1月17日
上一篇:科技成果登记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