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商务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来料加工报关业务管理问题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商务厅     发布时间:2001-08-14     点击量:
各市外经贸局(委)、深圳市经发局、顺德市经贸局:

  来料加工是我省对外经贸贸易的一大特色。据统计,截至2000年底止,来料加工累计实际利用外资131.63亿美元,现有来料加工企业近3万家,从业人员超过300万人。2000年,全省来料加工出口总值为265.82亿美元,占全省外贸出口的28.92%,占全国来料加工出口总值的64.6%,当年工缴费结汇34亿美元。来料加工已成为我省利用外资和外贸出口的一支重要力量。总的来看,我省来料加工业务发展是健康的,管理也比较规范,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一些商务代理单位及其报关员管理不够严格,企业委托报关纠纷时有发生。为进一步规范来料加工的报关业务和加强报关员的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商务代理单位的管理。由于我省从事来料加工的国内企业,绝大部分都不具有自营进出口权,其进出口报关业务大多都由各地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代理。对此,各级外经贸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的监督和管理。对开展业务中出现问题的,要限期整改。各级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都要进一步健全办事程序,加强内部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报关员的管理,进一步提高依法经营的自觉性,同时要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

  二、进一步重申来料加工企业有自主选择商务代理公司的权利。各地有进出口权的公司都可作为来料加工企业的商务代理单位,任何部门、单位不得指定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为唯一的商务代理单位。

  三、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各地外经贸部门要积极配合海关,加强对报关员、业务员(跟单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今年年底前,各级外经贸部门要分期分批对现有报关员及工厂业务员进行培训。培训工作要形成制度化,制订好计划,定期组织报关员、业务员进行报关业务、外经贸知识和政策的学习;要加强对报关员、业务员的思想道德和服务意识教育,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各市的培训计划,请于9月10前报省外经贸厅,省将加强对各市的指导和监督。

  四、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协调。各级外经贸部门要主动进一步加强与主管海关的沟通协调,共同研究来料加工业务发展中出现的有关问题,采取得力措施,保证来料加工业务的健康发展。

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
二○○一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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