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有关单位;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有关处室: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区苏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发〔2021〕15号)精神,按照省委“1+1+9”工作部署,立足生态发展区定位,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优化土地、资金、人才等要素配置,坚持工业强市、产业兴市,着力协调解决梅州市工业经济运行和重大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全面提升服务企业能力,大力发展以先进制造业为主体的实体经济,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梅州市人民政府决定联合建立加快梅州苏区工业振兴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