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局(委):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电子函〔2022〕303号),现组织开展2022年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民政、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二、请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民政、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出具三部门盖章的推荐函,连同申报材料(纸质申报材料一式2份,电子版光盘1份)于12月20日前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工业处);同时抄送省民政厅、卫生健康委(含纸质申报材料各1份)。
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民政厅、卫生健康委对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按要求推荐上报。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电子函〔2022〕303号)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2月14日
(联系人及电话: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郑劲松 020-83133314;省民政厅 张志芬 020-85950797;省卫生健康委 唐志锋 020-83199518)
附件:
1.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电子函〔2022〕3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