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
《广东省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处理工作管理办法(暂行)》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厅反映。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2月8日
附件:
1.粤工信规字[2023]1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处理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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