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和《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五部门转发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经信产业函〔2017〕133号)要求,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组织对东莞市中堂南天玻璃厂淘汰落后产能生产线(企业淘汰部分生产线,仍然正常经营)进行了现场验收,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委反映。
公示时间:2018年1月25日—2018年1月31日
受理单位: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产业发展处
地 址:广州市吉祥路100号
邮政编码:510030
电 话:020-83133267,传真:020-83134774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8年1月24日
相关附件: 2017年广东省平板玻璃行业淘汰落后产能验收结果公示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