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东 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广 东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文件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局
粤经贸资源〔2003〕411号
关于举办“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授牌仪式
暨第二期清洁生产培训班”的通知
各地市经贸局(经委)、科技局、环保局,省直有关部门、资产经营公司,有关协会及省清洁生产企业、清洁生产试点企业:
根据《广东省清洁生产联合行动实施意见》、《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验收管理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省经贸委、科技厅、环保局联合组织清洁生产技术专家对申报“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称号的有关企业进行了考核验收,认定22家企业为我省第一批清洁生产企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全面推动全省清洁生产工作深入发展,经省经贸委、科技厅、环保局共同研究,定于11月3日至4日在广州举办“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授牌仪式暨第二期清洁生产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03年11月3日至4日
地点:广州市东山宾馆中心会议厅
报到时间及地点:11月2日下午14∶00-22∶00在东山宾馆大堂(广州市东山区三育路44号,电话:020-87773722);3日上午8∶30-9∶00在中心会议厅入口处。
二、主要内容
(一)清洁生产企业授牌仪式:由省经贸委、科技厅、环保局有关领导向22家清洁生产企业颁发证书和牌匾;
(二)清洁生产培训班:
1、清洁生产促进法辅导;
2、清洁生产基本知识;
3、清洁生产审核及实施方案;
4、传统产业清洁生产技术与示范工程介绍;
5、企业典型经验介绍。
三、参加人员
(一)邀请省政府办公厅、省人大环资委、省政协环资委有关领导到会指导;
(二)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委)、科技局、环保局的分管领导和有关人员;各地市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通知县级经贸局(经委)、科技局、环保局有关人员参加;
(三)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名单附后)、清洁生产试点企业;
(四)省直有关部门、资产经营公司、清洁生产技术依托单位及有关协会;
(五)有关新闻单位及各类自愿参加培训的企事业单位。
四、其它事项
培训班统一安排食宿,收取会务及培训费450元/人。请各单位将参加人员回执于10月29日前传真至省环保产业协会。
联系人:区军、李鸿涛
电 话:020-83557285
传 真:020-83549912
附件:1.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名单
2.参加人员回执
省经贸委 省科技厅 省环保局
二OO三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