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关于继续做好备案担保机构年报材料和业务统计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06-12-27     点击量:

广  东  省  中  小  企  业  局

 


粤中小企函〔200672

关于继续做好备案担保机构年报材料

和业务统计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

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金融办、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备案暂行办法的通知》(粤经贸中小局〔2005485号,以下简称485号文)要求,请你们做好2006年末备案担保机构的年报材料和业务统计工作。为与国家发改委最新的统计口径接轨,现对485号文的附表3适当调整,除保留原来的统计指标外,增加个别细分指标,请各地按本文附表填报数据并按时(2007120日前)与其他材料一起上报。

联 系人:吴晓春

联系电话:020-83133399

联系地址:广州市吉祥路100

邮政编码:510030

电子邮箱:wuxc@gdet.gov.cn

 

附件:广东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业务统计表

 

广东省中小企业局

OO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相关附件: 广东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业务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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