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07年担保机构业务报表的通知
粤中小企〔2007〕67号
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金融办、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备案暂行办法的通知》(粤经贸中小局〈2005〉485号,以下简称485号文)要求,请认真做好2007年担保机构的业务报表填表工作。为与国家发改委最新的担保专业口径一致,请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布置担保机构认真填报广东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业务报表(见附件1),并制成电子文本。并根据担保机构填报的数据分别将截至
为便于我局和有关领导及时了解全省担保行业主要情况,请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于2008年1月20前上报2007年度业务情况预报简表(见附件3),所填2007年度预计数据,应认真核实,符合实际情况。
其他注意事项:
一、附件1《广东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业务报表》可登陆广东省经贸委网站或广东省中小企业网下载表格,请严格按照此表填报,不能再填报以前的表格形式。
二、各单位累计数请认真参照去年的最终确认数据,合理规范的累计填报,避免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情况。
三、电子版本和加盖印章的纸质文件数据请各单位认真核对,确认一致后再上报,避免出现二者不统一的情况。
四、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履行职责,认真审核各担保机构业务数据。
联 系 人:孙海扬, 联系电话:020-83135841
联系地址:广州市吉祥路100号省中小企业局技术进步处
邮政编码:510030,电子邮箱:esunhy@126.com
附件:1.广东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业务报表
2.__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情况汇总表
3.__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2007年度业务情况预报简表
广东省中小企业局
二OO七年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