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9年度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粤中小企〔2009〕84号
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
根据工信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09年度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工信厅企业〔2009〕259号)的要求,为做好我省申报2009年度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平台的推荐范围、基本条件和要求等,按工信厅企业〔2009〕259号文(见附件)实施。
二、推荐数量:每个地级以上市推荐1个。我局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向工信部推荐4个。
三、请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
四、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推荐指南及其相关表格可在原省经贸委网站www.gdet.gov.cn或广东中小企业网www.gdsme.com.cn下载。
附件:工信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09年度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工信厅企业〔2009〕259号)
广东省中小企业局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联系人:方初生,电话:020-83133429,传真:020-83135851)
关于推荐2009年度中小企业公共(技术)
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工信厅企业〔2009〕2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支持中小企业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和产品质量,根据我部《关于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有关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建立300个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目标要求,现就推荐2009年度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示范平台的推荐范围、基本条件和程序要求,参照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推荐指南(见附件)实施。
二、推荐数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行业协会原则上不超过4个,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原则上不超过2个。
三、请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全国性行业协会于
四、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推荐指南及其相关表格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www.miit.gov.cn下载。
联系人:刘怡,韦向群
联系电话:010-68205321,68205319(传真)
附件: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推荐指南
附:1.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申请表
2.推荐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汇总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二○○九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