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省高级经济师资格第一评审委员会
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发〔2002〕236号)精神,现将我省2009年度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返回你单位进行公示,并同时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www.gdet.gov.cn)之原经贸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请各单位按规定将公示张贴于单位的公告栏,并于将公示情况书面反馈给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处。
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领取证书及退材料时间待另行通知(请留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www.gdei.gov.cn)。
联系人:肖爱云 联系电话:83134769 传真:83133423
联系地址:广州市吉祥路100号;
邮政编码:510030
附件:1.2009年度省高级经济师资格第一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名单
2.公示(样式)
3.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相关附件:高经附件(1-3).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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