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公告二○○九年第4号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09-11-23     点击量: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九年第4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告

  

  根据《行政许可法》、《农药生产管理办法》及其配套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2009年广东省第三批农药制剂生产企业延续核准(含迁址、更名)事项公告如下:

  一、同意广州市海珠区山田日用品厂、广州农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白云分公司两家企业延续核准其农药制剂生产资格,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

  二、本次农药制剂生产企业延续核准有效期为五年,五年后要求延续保留农药制剂生产企业资格的企业,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个月前向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申请。

  三、其他相关事项,按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规定办理。

  四、2009年广东省第三批延续核准农药制剂生产企业名单如下:

企业名称

核准内容

注册地址

生产地址

备注

广州市海珠区山田日用品厂

制剂(卫生杀虫剂)

广州市海珠区新滘南路龙潭三社龙三工业区内3

广州市海珠区新滘南路龙潭三社龙三工业区内3

延续核准

广州农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白云分公司(原广州广氮农化有限公司)

制剂(水剂、颗粒剂)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五龙岗康杜岭5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五龙岗康杜岭5

延续核准、

迁址更名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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