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粤府令第169号)和《印发政府向社会转移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机编〔2012〕22号)等文件要求,经履行公开报名、答辩评审、转移前公示、签订协议等程序,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税局、广东省地税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决定将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有关职能转移给广东博华技术创新促进中心,转移期限两年。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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