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广东省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认定”职能转移工作有序、规范、顺利地进行,根据省编委《印发政府向社会转移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机编〔2012〕22号)等规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拟遴选广东省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认定职能转移承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承接事项
广东省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认定。
二、承接工作内容
承担广东省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认定工作。包括发布申报通知,汇总申报材料、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品种和技艺认定名单的公示、公布,品种和技艺资料库建设,宣传推广等后续管理事务。
三、承接单位遴选方式
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将组织评选组,听取竞选单位的陈述和答辩,择优确定若干个(不少于两个)承接单位。
四、报名条件
(一)广东省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全行业或工艺美术主要大类行业(广东工艺美术大类有工艺雕刻类、抽纱刺绣类、艺术陶瓷类、编织工艺类、漆器类、工艺家具类、金属工艺类、其他类)代表性,具有很高的社会公信力。
(三)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
(四)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以及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
(五)具有开展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保护和发展工作经验;拥有一支熟悉国家和省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情况和有关政策、能准确开展评价的工作团队。
五、报名材料
(一)报名单位概况(含机构设置情况、工作人员基本情况、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业绩、评审专家库情况等),承接此项职能工作的自身优势等。
(二)广东省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认定评价工作初步方案。
(三)法人登记证书、相关资质证书和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报名材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3年7月24日-8月5日;
地点: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消费品工业处(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
联系人:方乐羽,电话:020-83133466。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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