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为做好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工作,现将《工信部办公厅关于开拓中小企业人力资源做好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2013〕10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组织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改善、提高中小企业的人才结构,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的发展。并将工作情况于12月5日前报我局(改革发展处)。
广东省中小企业局
2013年7月22日
(联系人:黄锦南,电话:020-83135849)
相关附件: 工信厅企业〔2013〕10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拓中小企业人力资源做好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