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省重点企业直通车服务三年服务期已届满,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省直30个有关部门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政府服务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粤府〔2011〕59号)、《转发省监察厅经贸委关于建立重点企业直通车服务制度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09〕336号)等文件规定,对首届省直通车服务重点企业名单进行了调整,形成第二届广东省直通车服务重点企业名单共1316家(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我委反映公示企业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实名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印章。反映时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陷。
公示时间:2013年5月27日—2013年6月4日
受理部门: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经济运行处
受理电话:020-83133315、020-83133269
传真:020-83135891
附件:《第二届广东省直通车服务重点企业名单》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3年5月27日
相关附件: 附件:第二届广东省直通车服务重点企业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