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公室《关于进行电子发展基金项目执行情况总结和编报2012年度基金会计决算的通知》要求(通知已在电子发展基金网站www.itfund.gov.cn的“通知公告”栏目中发布),开展对所获得的电子发展基金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和编报2012年度基金会计决算。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本地区“十二五”以来所获得的电子发展基金项目(包括一般资助项目、招标项目、倍增计划项目和重点创新型企业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包括对往年所有未验收项目的情况进行统计,并说明延期未验收项目的原因和处理建议等。
二、截至2012年底,所有正在执行(未验收)项目的承担单位对正在执行的电子发展基金项目进行自查,并在此基础上编写电子发展基金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提纲见附件1),同时填报《电子发展基金项目会计决算报表》(见附件2、3)和《电子发展基金项目完成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延期未验收的项目要说明延期未验收的原因和处理建议,并抓紧办理延期申请手续。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公室要求,2013年6月30日前要完成2009年以前(含2009年)获批项目的验收工作;2013年12月31日前要完成2010年以前(含2010年)及部分2011年获批项目的验收工作。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抓紧项目验收工作,以免影响下一步项目安排。
四、报送时间及要求
1、各项目承担单位于4月23日前将已盖单位公章的相关总结资料、报表和汇总表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电子信息处(一式三份,快递材料请用EMS)和所在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一份),同时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wangjin1988_0017@126.com。
2、各有关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于5月2日前报送市(区)的总结报告及汇总表(见附件4)。
附件:1. 项目承担单位总结报告提纲
2. 会计决算报表填报说明
3. 电子发展基金项目会计决算报表
4. 电子发展基金项目完成情况汇总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3月14日
(联系人:梁佩华,联系电话:020-83134727、83134281,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省府大院5号楼1309室)
相关附件: 粤经信电子函〔2013〕778号附件(1-4).doc